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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南京。
2007年,一个叫彭宇的年轻人不慎将一位跌倒在自己面前的老太扶起,结果竟被告上法庭,法院以“彭宇自认,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,从常理分析,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”为由,一审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%的损失,即45876元,10日内给付。此事至今余波未平。
两年后的12月1日,一位骑电动车的张女士在在南京市白下区淮清桥路口等红灯时,一位63岁的杨老太倒在她面前,她像彭宇一样立刻将老人扶起,事后杨老太却称是张女士启动电动车时将她撞倒的,而张女士坚决否认,并流泪跪求当街围观的群众为自己的清白作证。
我不想妄加揣测事情的真相。其实真相就在当事人的内心,但这世道,世界上最难测的就是人心。
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:您敢搀扶当街倒地的老人吗?注意:是敢不敢而非想不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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