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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实践论》中讲人类认识世间万物的一般规律是:认识--实践--认识--实践(反复下去)。
人对别人的认识相信也是这样。
首先是第一次见面,主观上“认识”了这个人,通过与他的相处,形成了客观的评价。
当然第一次见面不可能就充分了解了这个人,必须通过不断了交往才行,这个人身上的一点一滴都将逐渐地被我们“认识”再“实践”。
那么爱就可能产生与了解过程中的任一阶段。
第一次见面就爱了,就叫“一见钟情”,也可能通过一段时间了解再爱,还有可能在与其交往过程中发生突然时间然后产生了爱。
那么为什么会产生爱呢?
应该是因为一方想得到另一方的无私产生的。
那么怎样才能得到对方对自己的无私呢?
只能是自己先对对方无私,于是有把爱称做自私与奉献的结合体的。
于是,人们根本没有必要讨论爱是无私的还是自私的。
有人说母爱是无私的,不对,儿子对母亲的爱没有任何反馈时,母亲是一定会伤心的。
至于"我爱你",明显是爱的单向表达,
相当于说:“我给你无私的奉献,请你也给我你无私的奉献吧,我的无私只对你,你的无私也只对我。”
[ 本帖最后由 立立 于 2008-5-8 14:10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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