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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征集评选县歌、县花、县树活动的启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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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3 11:08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六次暨县政府五届二次全会精神,不断扩大桓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进一步挖掘和展示桓仁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,广泛动员和吸引社会各界关心、关注、支持、参与桓仁发展,全面加快“文化名县”步伐,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、建设家园的干劲和热情,桓仁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征集评选县歌、县花、县树活动。
      一、征集时间
      2009年4月1日~2009年7月15日。
      二、作品要求
      (一)县歌:
      1、歌词要紧扣桓仁地域精神内涵和自然与人文特色,语言规范,寓意深刻,催人奋进,生动流畅,易记好唱。
      2、歌曲旋律优美流畅,节奏鲜明,有强烈的时代感、地域民族特色和感染力,朗朗上口,易学易唱,能充分反映出桓仁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      3、采用独唱、领唱、合唱均可,作品自行拟题。演唱时间最长不超过7分钟。
      (二)县花:
      适宜桓仁栽植,历史悠久,品种优良,形态优美,色彩艳丽,具有深厚文化底蕴。
      (三)县树:
      适合桓仁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,种植(生长)广泛,观赏性强,生命力旺盛。         
      三、征集办法
    (1)此次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征集评选,县内外各界人士均可参加。
      (2)在所征集作品中,每项初选6件入围作品;然后在县内外媒体上公布,经群众和专家投票后各评出前三名,经县人民政府审定,在三件作品中确定一个方案,报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,对外发布。对县歌入围的创作者,颁发奖品和证书,对被评为县歌的词曲作者,各颁发奖金人民币10000元;对参与县花、县树评选、并注明 理由、成为入围作品作者,按参加评选活动的序号进行抽奖,对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。桓仁对参选作品和获奖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利。
      (3)投稿办法:直接报送、邮寄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均可,必须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。邮寄投稿地址: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委宣传部文联办公室。邮编:117200。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的,发到邮箱hrwenlian@163.com。联系电话:0414-8821186。联系人:钟静。
      四、组织领导
      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特成立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,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杜庆平兼任,副组长:县委常委、县委宣传部部长崔喜文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忠荣,县政府副县长赵红莲、县政协副主席刘克亭;成员: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皓,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伟,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县报社总编王大伟,县文化局长金文莲,县旅游局长张国明,县广播电视局长李开福,县城建局长李春海,县民族事物局长于靖达,县林业局长宋月春,县史志办主任冷希成,县文联主席王文库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,办公室主任:崔喜文,副主任:王文库。
发表于 2009-5-3 11:22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县花和县树不是已经有了吗?天女木兰花?
发表于 2009-5-11 21:04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天女木兰,是本溪市花. 我推荐紫丁香.
发表于 2009-5-11 22:43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没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。:lol
发表于 2009-5-12 05:4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形式主义大可不必,呵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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